公安部于3月30日发布决定,从4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北京交管部门在驾驶培训、考试、服务管理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新规定将为驾驶人提供更多的方便。 一、外地驾驶证可在本市直接补换领和审验 过去,驾驶证的换补领和审验都需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在新规定出台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以在北京直接申请补领换领北京驾驶证,也可在北京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不用再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办理。 同时,持北京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但是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持北京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不需要居住或暂住证明 二、在京暂住人员可申领本市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 新部令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 新部令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 三、老龄驾驶人70岁以上才需每年体检 新部令实施后,将原来每年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年人的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四、有驾驶经历的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除外。 五、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身体条件 一是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1、C2、C3、C4、C5)驾驶证; 二是左手三指健全,双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三是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C5驾驶证,允许安装专门辅助装置。
六、放宽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条件 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申请增驾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七、城市公交车驾照可直接增驾大型客车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八、推行驾照考试网上自主约考 交管部门开通互联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为学员提供互联网、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目前全市已有17家考试场开始互联网自主约考试点工作。近期,全市所有考试场将全部推广开展互联网自主约考服务。
九、满分考试时准许降低准驾车型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时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车管所按照自愿降级后的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三考试,改变了原来按照原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再进行降级的规定。 十、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驾驶证业务 需要办理驾驶证业务的市民朋友,申请人需先到车管所现场注册以后,登录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即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十一、持“绿卡”外籍人员办理驾驶证业务不再提交住宿证明 在京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不再出具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证明。
十二、增加了内地居民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条件 内地居民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本市驾驶证的,对取得该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十三、取消小型汽车学员夜考 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考试时,需要随机抽取20%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上述车型的考试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考,其他车型的夜考规定没有变化。 十四、明确学习驾驶期间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驾驶证申请人在学习驾驶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交管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练车期间的以下3种情形将被处高额罚款并处拘留: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在没有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上路练车的,按未取得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十五、规定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限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体检后的6个月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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