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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剥皮刑犯的手 [打印本頁]

作者: beyond6988    時間: 2024-10-2 14:11
標題: 剥皮刑犯的手
大约八个月以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约了几个初中时代的同学小聚;我们一边饮着潘趣酒,抽着烟,一边谈论文学、绘画,并且不时地讲些笑话,就像年轻人聚会时常见的那样。忽然,房门大开,我的一个儿时好友像一阵旋风似地冲了进来。他一进门就大声叫嚷:“你们猜我是从哪儿来。”一个人应声道:“我敢打赌,你从玛毕耶来。”又一个人接着说:“不,你这么高兴,肯定是刚借到钱,或是刚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刚把手表抵押给了你婶娘。”第三个人力排众议:“你刚才喝得晕晕乎乎,闻到路易这儿有潘趣酒香,就上楼来想接茬儿喝。”——“你们都没有猜对,我是从诺曼底的P……村回来,我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还从那儿带来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请各位允许我向你们引见一下吧。”说到这里,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剥皮刑犯的手;那只手很可怕,黢黑,干瘪,长长的,似乎已经僵硬;肌肉特别强劲,里外都被一条羊皮纸般的皮肤拉扯住;指甲黄黄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这一切让人隔着一法里就能闻到恶人的气味。“你们可知道,”我的朋友说,“有一天赶巧拍卖当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师的遗物。那巫师每个星期六都骑着扫帚柄去参加巫魔夜会;他既善神术也会妖法,能让母牛流出蓝色的乳汁,还能让它们长出圣安东尼的伙伴那样的尾巴。不过那老恶棍却对这只手情有独钟。据他说,这是一个在一七三六年被判处酷刑的有名的犯人的手;那家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头朝下扔到井里,从而犯下重罪。他这样做我倒觉得没有什么错,可是后来他又把曾为他主持婚礼的本堂神父吊死在教堂的钟楼上。干了这两件壮举以后,他就去闯荡江湖。在他短暂却充实的生涯里,他抢劫过十二个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烟熏死二十来名修道士,并且把一座女隐修所变成了后宫。”——“不过你拿这可恶的东西做什么用呢?”我们诧异道。——“自然有用啰,我要拿它做门铃的拉手,好吓跑我的债主们。”——“朋友,”性格沉稳的高个儿英国人亨利·史密斯说,“依我看,这只手不过是用新方法保存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议你还是拿它熬一锅肉汤吧。”——“别开玩笑了,先生们,”一个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医科大学生竭力用最冷静的语气说,“至于你,皮埃尔,要是让我给你出个主意的话,快把这段人的残骸按照基督教礼仪埋葬起来,免得它的主人来向你讨还;再说,这只手也许已经染上了恶习,因为你也知道这句谚语:杀过人的还会再杀人。”——“是呀,喝过酒的还会再喝酒。”晚会东道主紧接着说。他一边说,一边给这个大学生斟满一大杯潘趣酒;对方一饮而尽,烂醉如泥地倒在桌子底下。这个下场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尔则举起酒杯,向那只手致敬,并且说:“我为你主人的即将光临而干杯。”接着大家又聊了些别的话题,然后便各自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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