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思論壇

標題: 史上十大经典的金融骗局 [打印本頁]

作者: 65858840    時間: 2015-10-29 12:11
標題: 史上十大经典的金融骗局

揭秘一: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一种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奇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钱。查尔斯·庞奇1920年开始从事投资欺诈,大约4万人被卷入骗局,被骗金额达1500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1.5亿美元。庞奇最后锒铛入狱。

  揭秘二:连环信骗局

  戴夫·罗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连环信的始作俑者。20多年前,第一封格式化的连环信从邮局发出,连环信的标题是“快速赚钱”,信中要求收信人将一定数额的钱寄到信中列出的几个名字名下,然后将这封信复制寄到其他地址。连环信中许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用小投资赚大钱,在60天内就能赚到4万英镑。在中国,常在短信、QQ群、微博、论坛里见到“转发并能话费增值”、“把此消息传给10位好友,将加上10元话费。我刚试过是真的,试后请查费。”遇见此类信件和帖子,大可不必理会。

  揭秘三:传销诈骗

  2001年,一个名为“女人授权给女人”的金字塔传销诈骗案成为世界报纸重点报道的对象,这一诈骗案席卷整个英国,令许多英国妇女遭受巨大损失。这一骗局采取交纳入会费的方式,鼓励女性投资,许诺投资3000英镑,就可以得到2.4万英镑的回报,还竭力从会员那里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很多人因此失去了3000英镑的入会费。

  揭秘四:“419诈骗案”

  你是否收到过一封英文电子邮件,写信人自称是尼日利亚政府某高官的家人,因政变或贪污行为暴露,其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有人帮助,才能将数千万美元转移出来,然后要求你提供资金以及银行账号的细节,帮助他们转移这笔资金,并许诺给你丰厚的回报,但实际上他们会取空你的账户。这就是尼日利亚“419诈骗案”。据调查,尼日利亚骗子每年在网上行骗钱财达4000万美元。

  揭秘五:征婚骗局

  人们常说,爱情会遮蔽人的眼睛。这或许是越来越多爱情骗子通过互联网+交友中心诈骗的原因。去年7月份,6名中老年妇女假扮成建筑商、海归商人或丧偶留巨额遗产之人,在各小报、杂志刊登征婚虚假广告,专门骗取文化程度不高的中老年男子,骗取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当然,也不乏“高富帅”骗“多金女”的案例。

  揭秘六:彩票骗局

  加拿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给一些英国家庭打电话,告诉他们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奖,而要兑奖,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尽管手段很拙劣,但仍有很多英国人上当,有人甚至被骗走4万英镑。去年就有媒体报道,贵阳多人在路边捡到“刮刮奖”中二等奖26万元,兑奖方式是传真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账户。这样的骗局,老年人最容易上当。

  揭秘七:金字塔传销骗局

  上世纪90年代,70%的阿尔巴尼亚家庭在5年时间里,将相当于这个国家一年国民生产总值30%的10亿美元投入到这个无底洞中,这些骗子承诺给投资者支付高达20%—30%的月息。

  阿尔巴尼亚2/3的人口在最具破坏性的金字塔传销骗局中失去了自己的毕生积蓄,引发街头骚乱,导致数千人死亡,在这个贫穷的国家差点掀起了一场内战,最后导致政府垮台。因为从一开始,这一骗术就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揭秘八:克洛斯骗局

  巴洛·克洛斯骗局是英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骗局之一。上世纪80年代,巴洛·克洛斯公司吸收了1.8万个私人投资者的资金,这些受骗者都认为自己投资的是没有风险的政府债券。实际上,大笔资金进入了公司的创始人彼得·克洛斯的私人账户。他把这笔钱用来购买私人飞机、豪华汽车、豪宅和豪华游艇,过着奢侈的生活,直到被揭发出来,锒铛入狱。

  揭秘九:白血病骗局

  一些骗子颇懂得触动人们的心弦。几年前,美国印第安纳州一对夫妇称自己的孩子患上白血病,希望能在孩子死前满足她的梦想。整个小镇都被调动起来捐款,最后筹集了1.3万美元。结果事实是他们的孩子很健康,而他们带着骗取的钱,飞到佛州的迪士尼乐园大玩了一场。

  揭秘十:虚拟银行骗局

  风靡全球的在线游戏《第二人生》中出现了一个虚拟银行“Ginko Financial”,它声称可以给投资者带来高额回报。但该虚拟银行很快倒闭,导致许多人无法拿回自己的投资。之后,《第二人生》上又出现了一个银行,它在吸收了众多虚拟货币——林登币之后,关门大吉,而银行的两位开办者把250万林登币兑换成了现实中的货币——5000美元,再也不在《第二人生》上露面。



作者: woailzhp    時間: 2015-10-29 13:16
骗术也推陈出新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184.95.51.84/)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