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亚洲女性酷刑史》(1-40章+番外)作者:杨驿行.txt
简介献给玉乳环,她是这个隐秘的世界中唯一倾听我讲述的女人谢谢XXXTI,从最初的开始,一直到现在简单的设定:B开头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A开头的是第三人称的。但是为了不至于太过混乱,后边所带的章节数字是连续的。
引
不知道这些男人是第几次了,他们怎么还没结束?她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感到整个下身仍然是肿的,涨的,整整一条通道,从开口,到谷底,似乎完全注满了熔液,而在滚烫的液面深处,象潮水落下后将会显露出的礁石一样,有力地滑动着一柱结实的,环绕着饱满的凸节和团块的实体。不知道有多久了,它一直就是这样,不停地抽出去,插回来,抽出去的时候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内部在空虚地燃烧。流淌过黏膜和肉芽的浆汁是炽热的,牵扯的,牵扯着她自己身体深处的裂缝张开成了空洞,然后潮水又铺天盖地地打回来,那样的力量几乎要使她窒息。
她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分向两边的两条大腿失去了控制,正急迫地不由自主地抖动。然后就是疼痛,永远不会停止的疼痛,从被那个男人带动着的,正大开大合的唇片,一直连系进入管道内壁的每一寸敏锐的膜和娇柔的肉,一直连系到腹腔底部的脊椎上的神经丛。她感到自己的整条脊椎就象是被火烤红了的钢条,向着全身辐射出热量来,这根尖锐的钢铁的一头正深深地扎进她自己的脑浆里面去。
她睁开眼睛。看到墙上离地面很高的小的方窗,里面钉着铁条格成的栅栏。
阳光正斜着照射进来。她赤条条地侧身躺着,她的一条腿被扛在一扇肩膀上面,而另一条腿被紧紧地压在一堆肉滚滚的什么东西底下。那个男人坐在她身体的那一头,掐紧了她的腰。她看到周围是各式各样的,男人们俯低向下的嘴脸,和他们赤裸着的长毛的胸脯。背在身后的两手上戴着的手铐硌着她的腰,又硬又凉。
「她醒了。」
他们说。头发被攥紧了,她的头被提向空中。一只结实的手背抽在她的脸颊上,手指的关节撞击着她的颧骨。正一下,反回来又一下,再是第三下,第四下……脸疼得象在裂开,她以为他们再也不会停下了,然后他们停下了。她模糊地看到一团松垮的东西垂挂在自己脸面上方。「舌头!给老子舔!」
于是她吐出舌头给他舔。同时感觉到自己的整个下体狂乱地摆动起来,她觉得喉咙哽咽了几秒钟,接着那个巨大的浪头就冲破嗓子的阻拦一直涌进了颅骨,她听到在自己之中回响着的无穷无尽的水声。然后她似乎又一次失去了意识。再醒过来的时候她的脸已经朝下贴在地面上,她的口鼻直到眼睛都浸在一大滩黏液中间,她发现口腔里也是一样。她知道自己现在是趴伏在地下,乳房被挤压在破碎的红砖地上,冷而且疼……男人又从后面撞进来了,一,二,三,「哦……」
她喊出了声来,五,六,……她下意识地数着数,五十五,五十六……一直到有一只男人的皮肤粗糙,筋肉结实的赤脚脚背垫进了她的脸底下,把她往上抬,她才停止下来。她看到她的眼睛前面那个男人巨大的关节骨头,和上面戴着的脚镣的铁圈,带着点点锈迹的铁圈。
「婊子,爬起来。」
上面的声音说。
她呆滞了片刻,把似乎是已经很遥远的意识收拢回来,她默默地体会着自己象燃烧一样疼痛着的阴户,确定里面似乎已经是空的了。手是被铐在身后的,帮不上忙。她向一侧翻滚着身体,侧过去,曲腿,用肘,用腰,用胯和膝盖把自己绵软无力的身体支撑起来。
这是一间十多平米的囚室,男狱的囚室。赤裸裸的男人们盯着她同样赤裸的身体,有的人刚开始把他们自己的光腿伸进裤筒里去,往上提。另一些人的脚上戴着械具,他们褪下的肮脏的短裤就在他们的脚腕上混乱地缠成一团。
「妈妈的,长官让我们收拾她,也不给个家伙。整天这样赤手空拳的怎么揍人啊。」
这个身材高大,长着一张紫红色宽脸的男人说。他脚下戴着重镣。「那个,诗人!」
他说:「还是你家给你送的香肥皂吧。」
他大笑,围在他旁边的人纷纷跟上,也笑了起来。
「女人!爬过去,把诗人那块宝贝东西衔起来!」
一排木头的长通铺,诗人在那一头。他在入狱前是个奸污中学生的教师,他的枕头旁边放着一块肥皂。铐在身后的两手没有办法帮助自己爬行,但是她也不敢站起来。女人膝行着向诗人躺的那个角落挪动过去,后面有人在她的光屁股上踢了一脚,让她往前直挺挺地扑下地去,她用手撑一撑都做不到。她爬着经过其他人的时候他们用脚踢着她的脸。
「又用我的肥皂……」
诗人嘀咕着说,那一头那个红脸的汉子说:「那你再干她一次找回来好了。」
「算了,我喜欢更年轻的。」
诗人说。
「好了,把它含到马桶边上去,吃掉它。哈哈,哈哈哈。」
他们又笑。再往前面就是高的水泥台。瓷的带冲水龙头的便坑。在首都蔓昂城里,春平监狱是设施最好的监狱,理所当然地,也是重罪监狱。
正如那个牢头所说,囚室里没有工具,除了拳打脚踢以外,给人吃肥皂是一个经常使用的办法。她已经试过很多次了,不过每次还是吐得天翻地覆,那似乎是一件没办法学会习惯的事。但是她至少已经可以用牙轻轻地咬着它往前爬。满嘴里都是奇怪的味道。她跪到了水泥台的边上,然后闭上眼睛,把牙齿合紧了。
一股滑腻的东西在口腔里翻卷开来,她把他们咽下去,全身发抖,很多的泡末从舌头下面浮出来。奇特的,没完没了的化学的感觉充斥着她自己的眼睛,耳朵。
牙外面的那三分之二落在了地下,滑溜出去停留在台阶和墙的角落里,她没有手可以帮助,只能移动膝盖转向墙角,她趴下去直到脸面贴紧了地板,努起嘴把那块东西蹭出来。直到自己的嘴可以衔住它。胃已经开始在收缩了,她停住,抬起脸来喘气,嗓子深处发出了痉挛的声音。他们都正盯着她。离她最近的那个人应该是在笑。她本能地收拢了自己的肩膀。
跟着就是在脸上,两下,往同一个方向。打得她身体偏过去靠上了墙。满眼都是泪水,看不清楚他们的笑了。她低下头,只看到一块白晃晃的东西滑到了自己的腿边上。还是那块肥皂,他们又把它踢过来。她往后挪动自己的光屁股,再趴下去。
现在,胃在她自己的身体深处收缩得象一个握紧了的拳头。令人恶心的黏液注满了她的口腔和整个食道,痉挛就是从那里开始发动的,然后无法控制地蔓延到她的脖颈和脸颊,而另一边往下,一直通到了她脚趾头的神经末梢上。她只来得及朝便坑那个方向抬了抬下巴,就「哇」地呕吐出来。
而且一开始了,她就不能控制自己停下来。她把自己软弱的下巴勉强地支撑在那个水泥台沿上,任凭整个身体在一阵一阵奔涌而出的胃酸和肥皂泡泡的冲击中左右摇晃。她惊讶自己的内脏怎么还会有那么没完没了的力量,似乎是,它们正坚持不懈地想要从她的嘴里,鼻子里,甚至眼睛里冲出到外面去,流的到处都是。她的眼睛什么也看不清楚了,脸上流淌着粘稠的液体,又被自己急迫的呼吸抽进气管里面去,她能听到自己尖锐的抽泣声。
终于,都过去了。总会过去的。一股热的流水从后面,从上面冲激下来,先是她的头发,然后滑下她的额头,满溢在她的眼睛周围。另一股绕着耳朵的外廓散开,流淌过她的脸颊。很浓重的骚气。最后的几滴……滴在她的后脖颈上。
他们现在不会再来拽她湿的臭的头发了,那个排泄完了的男人只是踢她的屁股。「起来,母狗,爬起来,洗洗!」
她还必须把自己冲洗干净。整个下午的性交,再加上最后这场剧烈的呕吐,她只是觉得筋疲力尽。从腹腔深处,直到手指脚趾头的每一个尖端,全都是冰凉的。她贴着粗糙的水泥墙慢慢地抬起上身来。用嘴够到便器上边的墙面上伸出来的水龙头,咬住它。水龙在半个人的高处,既用来冲干净便池,也是囚徒们洗漱的地方。她反背着手跪着,软弱无力地靠在墙边上,高度正好。她觉得自己真的已经连丝毫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把头搁在那上面喘着气,扭动着脖子,拧开它。
然后她低头,弓背,闭上眼睛往下钻进倾注直下的哗哗的水柱底下去,水在她的头顶炸开,她在四溅出去的水花中冻得发抖,但是水洗干净了她,她想。
这是最后一道程序了。一天四次的,离开前最后一件必须做的事:把精液和排泄物冲洗掉。轮到这一间囚室——202室使用她的时间表是整个的下午,12点送进来,6点带出去。然后她会在对面的203待到午夜12点,再洗一个澡,再回到走廊的这一面,204室,就在她现在斜靠着的墙壁的另一侧。春平监狱的每间男室关押十二个犯人,春平监狱有二十间男室,在楼房的二楼上,两两相对分布在一东一西的两条走廊两侧。有一间现在空着。有两间还没有住满。
她非常清楚这些。从被判处终生监禁以后她在这里已经服刑了七个,或者是八个月。甚至还在判决以前,她就在这两条走廊所属的二十个监房中轮流着居住了。一天换上四次房间,从这边走廊的东端开始,轮下去直到那一条走廊的西头结束,需要五天时间,每个男犯每隔五天可以有一次性交。
对于坐牢来说,这个间隔肯定不能算太长。只不过他们除了她没有别的选择而已。但是他们可以选择多做几次。实际上,在轮到的那四分之一天里他们确实是经常要多做几次的。
她听到囚室外面说话的声音,钥匙的金属声音。换房的时间到了,看守们来了。按惯例,看守们在过道里可能还会用警棍揍她,也可能会要她舔他们,然后再是303的那些男人……
真不知道这一切还要有多久才会结束,但是可以肯定,这个终生的监禁不会有想象的那么长久——因为,她会死的,她想。没有哪个女人能够这样地活过太长的一生。
不过在那一天的傍晚,在湿淋淋的女人瑟缩着跪在抽水马桶边的角落里,准备着要用膝盖把自己赤裸的身体挪动出302号监室的铁门的时候,她并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就会结束的那么快……而从这一年算起,她的死亡实际上还离她相当的遥远。
B1
在那一天的前一天我知道了关于虹姐的消息。
整夜中我醒着。我想象着她手脚带着械具慢慢走过那条走廊的样子,和我过去被提审的每一次相同。那天她被带出了春平监狱,移交给北部特区的第三军军部。给我电话的那个朋友告诉我说从法律上讲叛国犯孟虹是被保释的,然后她自愿去到军管地区,「参与行动。」
我说:「哦。」
在那一天的一年以前,虹姐被民族法庭以判国罪判处了终身监禁。在那一天的半年前,我的国家在与前宗主国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后获得了独立,平衡了各方政治势力的民族和解政府宣告成立。再回溯到四年前,虹姐在北部山区被英国殖民政府的雇佣军队逮捕,当时她是民族团结阵线的副总书记,和军事委员会副书记。而八年以前我们是圣安妮女子大学的同学。我们学医。
在过去的这八年中确实已经发生了许多事情。
20世纪的四十到五十年代是亚洲反殖民浪潮风起云涌的时代,我的位居中南亚的祖国同样身处其中。日本占领军在一九四五年投降,英国人以战胜者的姿态重新回来,但是他们发现需要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象原来那样温良顺从的国家。革命总是从激进的知识分子们开始的,他们要求正义,公平,自由,也许还有权力:全民的或者自己的权力。我和虹姐也理所当然地参加了他们。我们那时是大学二年级学生。革命必然地属于年轻人。
我们那时确实都很年轻。
我们组织演讲,印刷宣传小册子,指出英国殖民统治的非正义性,我们认为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必须由这个国家自己的人民管理,没有理由让一小群从遥远的西方来的白种人发号施令。独立运动的发展要求组织和领导,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建立了自己的政党:民族团结阵线。如同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已经反复探讨过的一样,在刚开始时它的成员是离开学校时间并不太长的大学生们:律师,医生,新闻记者。但是以后,军人和政治家们参加了进来。或者不如说,那些学生们自己最终就变成了政客。
开始我们的运动是和平的。但是终于变成了流血。传闻,谣言,还有殖民统治者的计谋和年轻的爱国者的热情,从各个方面促成了形势的发展。在首都蔓昂的警察向民众的游行示威队伍开枪的五三事件后,民族团结阵线最终被殖民政府宣布为非法。
当时已经是民族团结阵线书记的陈春躲过了随之而来的大搜捕。他离开蔓昂经过了一个多月的逃亡生活,最后进入北部山区,在楠族人的聚居区域宣布了发动针对殖民政府的武装起义。那时他和苗条美丽的楠族姑娘阿虹才刚刚结婚了不到半年。而更多的留在城里的民阵成员遭到逮捕,我是在家中被捕的。我们后来都被送进了春平。
在回忆起春平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总是它的高耸厚实的围墙。从我居住的115号囚室唯一的一个三十公分见方的小窗里看出去,可以正好看到建造在监狱围墙拐角处的岗楼,有一根枪管斜着伸出来,大半的时候,枪口指向天空。
是的,我现在还可以清晰地记起囚室的序号,115号。我还记得我是11501号女犯。那间房间只关押了我一个人。
外面是很长的走廊,两边是铁门,上面的小的观察窗带着可以合上的铁盖。
每次我被提审时走廊里都空无一人,无论昼夜都是依靠暗淡的廊灯照明。只有前方东西走廊交汇的地方会有一束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除了我脚下拖带的铁链声以外,四周一片寂静。关押着两百多名囚犯的两层楼间就好象只有走动着的我一个人。在殖民时期,春平监狱的狱规是非常严的,我们这样的政治犯被单独拘禁在大概只有四平方公尺的监房中,放风要一个月才能轮到一次,每次几乎不到一个小时,一个人,在一个小院子里转圈圈。从入狱的第一天起我见到的人就只有狱卒,和前来提审的秘密警察。一直到最后的那次午夜大转移。
狱规要求每一个犯人早上起来以后端正地坐在床边,不能再躺回去,也不能站起来,也不能蹲着——实际上是不允许有任何别的姿势。看守们透过观察窗往里看,要是有他们认为不合狱规的地方,开开门冲进来就会用警棍抽,或者用脚踢,被痛打一顿以后再命令按原样坐好。在春平的大半年时间中始终给我戴着手铐和脚镣,脚镣还是一种十多公斤的最重型号。在那次后来变成为一个著名历史事件的审判以后还给我戴了两个月的背铐,不管是吃饭,还是排泄,都没有给我打开过。
不过以后一直有人指出,殖民时期的春平所执行的管理制度其实要比现在好很多,在现在,狱警在那里面强暴女犯,甚至让男女犯人杂居的传闻差不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公平地说,当时我在春平监狱里从没有在性的方面受到过监狱看守的骚扰。
关于狱规,监狱的一项古怪的规则是不允许犯人穿鞋,理由竟然是木制的鞋底太硬,有危险性。这主要针对的是当时普遍穿着的那种木头拖鞋。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蔓昂城里,一定会对整个城中哒哒作响的木屐声印象深刻,当时即使是上流社会的聚会,女性赤足穿着精致的木屐都可以被看作是合乎礼仪的装扮。在一个潮湿闷热的热带城市里那会是一种遵从自然和传统的方式吧。
另一条更加蛮横些的规定是被提审的犯人必须脱光自己。不管天气是冷还是热,也不管是男犯还是女犯。那居然还是在我入狱后第一次被提出监房的时候,当时任职春平监狱长的丹亲自告诉我的。那天他屈尊地进入女犯监区的115号囚室,态度和蔼地跟11501号女犯寒暄了一阵。我记得他问了我的年纪,问了我有几个兄弟姐妹等等,并且许诺会在职责允许的范围内为我提供方便。我猜测,他可能是对传说中的反殖民主义美女革命家多少有些好奇。
他带着两个手下跟着他。然后其中的一个给我打开了手铐,又蹲下去开我脚上的锁,然后他们告诉我说我必须就在他们面前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
「嗯,是这样的……」
监狱长说:「对你们进行讯问是刑事警察的工作,按照惯例……他们的工作可能会很激烈……那样的时候……可能会对你们的衣物饰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现在这样呢,我们可以确保犯人的私人财产是安全的。」
他说。
于是我脱掉身上的所有私人财产,包括内裤,按照狱规把它们叠整齐以后放进枕头底下。他的手下再公事公办地把赤条条的我重新铐上手,锁上两只脚。
这样就是那条走廊了,经过廊口的值班室,经过门边的哨兵出后门,站在阳光里贪婪地呼吸外面自由的空气……讯问室不在监室的这座楼里,靠院子后墙的一排平房距离主建筑稍远一些,狱卒在那里把我们交给部里来的刑事警察。这个地方是备有拷打工具的。
民族和解政府成立以后监狱系统的警察基本保持了殖民时期的原状,只是更换了最高首长。丹以后调任国家警察学院的副院长,在一些正式的场合我有时会见到他。他有一次问我有几个孩子了,他应该是随口问的。我想,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在殖民时代遭到逮捕和关押的妇女中,有许多人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我以后也一直没有孩子。
对于我,在春平时期的这些提审已经不是最激烈的了。如果秘密警察判断被逮捕的对象是比较的有价值,一般会在他们自己的秘密地点先行审问。我被捕后的头一个月就是在警察总部的地下室里度过的,那才是一段非常,非常痛苦的时间。
那里不是监狱,没有狱规。审问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妇女通常一开始就会遭到轮流的强暴,那时候她们身上穿着的所谓「私人财产」就已经被撕成碎片扔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直到秘密审讯结束被送进春平监狱,我在等到家里送进来新衣服之前就不得不一直赤裸着身体。
然后就会是无穷无尽的酷刑,直到犯人完全崩溃为止。几乎没有什么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能够坚持过一个星期以上的。我也没有。
用铁夹夹在女人敏感的部位,警察们坐在一边摆弄着电源开关,通上电的时候全身体里面的所有器官都象是正被拉扯着分裂开去,汗水会从全身上下一下子喷涌出来,两三回以后地下就积起了水渍。停下电的时候他们提一个装满的水桶过来,把我的头按在里面,开始是呛水,后来就会从肺里往外呛血。他们还往我的背上和腿上浇过开水。几天以后我就没有什么抵抗的意志了,他们要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不过使秘密警察们头痛的问题是,我确实没有组织和参加五三的示威游行,那整段时间我一直因为胃部炎症发作在家里生病。
而我所有的朋友们或者已经被他们关在了隔壁,或者就是四散逃掉了。他们花费那么大的力气最终只是证明了一个事实:连盈水的确就是一直负责团结阵线宣传工作的那个人。在报纸上刊文鼓动反对殖民政府,为民族阵线的领袖,陈春符康他们撰写群众集会上的演讲稿,还有编制四处散发的宣传手册——是的,那些都是我做的,而且所有人都知道,那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
他们更重视的是我的爱人,民族阵线的领导人之一符康,当然,三五之后他也离开了蔓昂,警察们想要找到他。
五月四日的半夜,符康在已经非常紧张的形势下,到我家来和我告别,我搂紧着他的腰一直不肯放手,我们相拥着一直走到小院的门边,我就象是被抽掉了脊椎骨头一样瘫软地倚靠在敞开的门扇上,泪眼婆娑地注视着他瘦削的背影在路灯下边越拉越长……鲜血已经流淌在大街上了,法律体制内的非暴力抗争已经结束,大搜捕正在进行当中……谁知道明天会变成什么样?
因为生病,因为年迈的父母,也许,还因为青春的勇气。我没有选择离开蔓昂。我没有参与暴力,我只是写文,我就是要留下来等着,等着看那些撕开了法律面具的英国人能拿我怎么办。
那一夜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符康。
跟所有的警察们一样,我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后来有一段警察们着重询问的是符康的所有社会关系,希望这些线索可以帮助他们找到躲藏了起来的逃亡者。在这件事情上他们遇到了我非常顽强的抗拒,我拼着命的坚持了很久,电流从我的胸脯通进去,一直传到我的脚趾头尖上,我忍不住了就放声尖叫,可就是不肯开口说话。我想,我一定不能让他们从我的嘴里,得到有助于抓我爱人的消息,就是不能,就不能。因为我特别的不合作,他们就是在那一段开始用烧红的烙铁烫我的胸脯的,在那里制造出了很多很吓人的伤痕,终生都消除不掉了。
我的病也没有好。在首都警察总部一个月,在春平监狱四个月以后,我的病发作的更加频繁,疼起来的时候能让人满地打滚。我变得很瘦,有形容说我那时的脸上好象就只剩下了两只眼睛。另一方面,殖民政府的司法系统已经开始筹备对民族自由阵线成员的正式审判。他们要有一个公开的表演来证明民阵的确都是些暴徒,取缔他们是合理合法的,而五月三日的枪杀则是当局在暴乱的压力下被迫的自卫。我是民族阵线中央的执行委员,是当时被捕的民阵最高干部。我被安排在头一个出庭。
他们对我当然是小心防备的,出庭的时候把我的手铐在背后。因为我一直就没有鞋,记得还是丹临时找来监狱办公室里做清洁的女工,让她脱了木屐给我套上。出庭前我就一直在做准备,已经偷偷的把手背在身后比划过很多次了。政府的诉讼律师读完了起诉书,指控我一直在用极具蛊惑的文字煽动针对政府的暴力行动。然后又读了我签过字的那些供词当作证据。等他们弄完了以后我露出浅浅的笑容,用已经扭转到身侧的两手握紧了衣襟,拼尽全力往后下方狠狠的一扯。
我那件对襟白短衣的上边三个纽扣就飞到空中去了。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胸脯,说:「尊敬的法官先生,你想看一看他们是怎么收集证据的吗?」
倒霉的政府当局犯下的另一个错误是那天他们允许记者旁听审判,允许他们携带相机在开始的十分钟和结束以后拍摄新闻相片。当然那是为了宣传一场客观公正的审判了。一阵短暂的沉寂,许多人冲到了法官的大台子和我的身体之间,然后是闪光灯的白光。
文静瘦弱的年轻女孩,因为正垂下目光而显得柔顺的眼睛,从右肩翻折往下纠缠在肋间的白色衣衫,赤裸的胸脯,还有上面杂乱深刻的烙痕。这张新闻照片被刊登在第二天蔓昂各大报纸的头版上,都被放得非常的大。
然后就得有警察方面的官员出来发表一些声明,还有法庭的声明,政府高层的声明,媒体的冷嘲热讽,街头巷尾的议论……那场审判刚开始就结束了。
看了貌似很不错 我果然是越来越变态了!居然这么重口味!